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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终于明白。 只有“爱”是远远不够的。。。更重要的是要有爱这个人的能力。。。 如果没有能力去爱,那么再爱也等于什么都没有。。。。 曾经看过张小娴写的一篇文章,《爱,总是有条件的。》真的很对。即使不是那么势力的想着爱到底是图什么,但也得有这个能力去承担爱情中所要付出的一些事情。 这个似乎尤其对男孩子要求的更加苛刻一点。这个年代,女孩不太好过。男孩似乎更不太好过。 在不具备爱的能力,即使你心爱的人站在你的面前,你不要说出那三个字,因为如果没有能力,他(她)受到的伤会更大。比听不到那三个字的时候更伤心。我是这么想的,如果你能给的起水晶球,就直接送给她(他),不要一直说着,我会送个水晶球给你。。。然后,送不了的,就像是把水晶球打碎。。。在你有这个能力的时候,再给他,一点也不算晚。 这个爱的能力不仅仅是局限在爱人之间。 凡是有爱的想法的人。在萌发了想爱的同时也要想清楚你是不是有足够的能力去承担起你心中的那份爱。。。 仁者见仁,智者见智。。。 这仅是我的一点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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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 · 12月 20, 2008 · 爱情的路上~ · (No comments) · Tags: ,